城资泰诺(山东)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纤维增强热塑性复合材料项目一期智能化技改项目 节能验收公开文件


发布时间:

2025-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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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资泰诺(山东)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纤维增强热塑性复合材料项目一期智能化技改项目

节能验收公开文件

城资泰诺(山东)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纤维增强热塑性复合材料项目一期智能化技改项目于2024118日取得山东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2401-370983-07-02-995963),于2024117日出具《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能耗说明和节能承诺》,项目已于20255月正式投入运行,20257月编制完成节能验收报告,本项目节能验收主要结论如下:

1建设方案

项目位于山东省泰安市肥城市王瓜店街道办事处康汇大街以东。是对现有纤维增强热塑性复合材料项目一期项目(备案代码:2022-370983-04-01-819934)进行技术改造。根据现场验收情况,企业已完成项目建设。建设内容与节能承诺时基本一致。

2、主要用能设备及其能效水平

项目用能设备不属于《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目录》、《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中明令禁止和淘汰的用能设备,机电设备均符合《节能机电设备(产品)推荐目录(第一~七批)》。项目实际安装电机,符合《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8613-2020)中二级能效要求。项目主要用能设备符合节能承诺的要求。

3节能措施

节能管理措施主要包括建立健全节能管理制度,加强能源日常管理。基本符合节能承诺的要求。

4能源计量器具

能源计量是能源管理工作的重要保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企业针对本项目配备了满足管理需要的能源计量器具,并制定和实施有关文件,对计量器具的购置、安装、维护和定期检定实行管理,保证其准确可靠。验收组分别对该项目电力等计量器具的计量进行现场核实。项目计量器具配置基本满足《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2025)规定,满足一级计量要求。

5、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量

按本项目实际运行期间能耗数据,达产后综合能耗为401.38tce本项目根据节能审查阶段确定项目能源消费种类为:项目建成后,年消耗电量326.57kWh,年消耗水518.8t。

6、项目能效水平

根据实际验收时数据统计,2025年能源消费量为401.38tce(当量值)。20255-20256月共2个月运行期间产品产量为1153.85吨,采用2025年5月、6的数据进行核算,5本项目运行期间消耗电力23.87kWh,产能534.246本项目运行期间消耗电力29.96万kWh,产能619.61吨

综上,项目基本落实了节能承诺的要求,验收合格。

项目节能验收意见表

验收项

验收结果

项目建设方案

项目位于山东省泰安市肥城市王瓜店街道办事处康汇大街以东。是对现有纤维增强热塑性复合材料项目一期项目(备案代码:2022-370983-04-01-819934)进行技术改造。

用能设备及其能效水平

项目用能设备不属于《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目录》、《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中明令禁止和淘汰的用能设备,机电设备均符合《节能机电设备(产品)推荐目录(第一~七批)》。项目实际安装电机,符合《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8613-2020)中二级能效要求。项目主要用能设备符合节能承诺的要求。

节能措施

节能管理措施主要包括建立健全节能管理制度,加强能源日常管理。基本符合节能承诺的要求。

能源计量器具

项目电力配备了计量器具,基本满足《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2006)要求。满足一级计量要求。

项目综合能源消费量

按本项目实际运行期间能耗数据,达产后综合能耗为401.38tce。本项目根据节能审查阶段确定项目能源消费种类为:项目建成后,年消耗电量326.57kWh,年消耗水518.8t

项目能效水平

本项目于20255月开始运行,采用20255月、6月的数据进行核算。5月本项目运行期间消耗电力23.87kWh,产能534.24吨;6月本项目运行期间消耗电力29.96kWh,产能619.61吨;经计算得,2025年能源消费量为401.38tce(当量值)。

验收结论:

建设内容与节能承诺时基本一致,项目能效水平、能源消费量均满足要求。验收结论为合格。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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